| 盘锦市核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2家 依法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18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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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9 13:47 文章来源:盘锦市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自2月1日以来,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统一编码、制作和换发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08]6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盘锦市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市原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了全面审核验收。
经审核验收,盘锦腾飞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产品供应全市肉品市场)和兴隆台区欢喜岭地区申报设立的偏远小型生猪屠宰点(其产品只限于供应当地市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近日,盘锦市政府先后发出三次《通告》,对审核验收合格的2家生猪屠宰企业准予核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对不合格的18家生猪屠宰企业依法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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