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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商业局关于应对粮油价格上涨所采取的有关措施
2007-01-19 15:11  文章来源:盘锦市商业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国办发电[2006]15号)和省商业厅《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1、 2006年12月26日下发了通知。

  2、 2007年元月1日,盘锦日报刊登文章,进行了正确引导。

  3、号召大中型企业积极组织货源,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充足。要求各县区商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在认真分析当前商品供求变化的基础上,针对节日消费规律和特点,大力组织适销商品货源,适当增加库存。重点组织好粮食、食油、蔬菜、肉类、鸡蛋、食糖、水产品等以及名优新特日用工业品、节日喜庆商品货源,加强产销衔接,落实订货合同,及时投放市场。要主动与铁路、交通、粮食部门搞好配合,及时协调解决粮油等副食品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遇到的问题,确保流通渠道畅通,防止市场脱销断档。各零售企业特别是城市社区便利店和农家店,要主动开展一次清仓查库活动,全面清理过期商品,落实不合格商品、过期商品下架召回制度,保证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4、扩大销售,营造良好消费氛围。要求各县区商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抓住节日商机,广泛开展“购物节”、“年货一条街”、“放心食品展”、“品牌商品展”,推出“年夜饭”、“合家宴”等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引导和扩大居民消费,营造繁荣繁华、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要加大开拓农村市场工作力度,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组织好商品下乡,满足农民节日需求,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绿工程”下乡活动,引导农民树立安全消费意识。要动员企业面向困难户、军烈属、灾区群众及城镇低收入群体,开展免费送货上门、维修上门、送厨上门、理发上门等服务。节日期间,相关企业要张灯结彩,美化厅堂,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努力为消费者创造舒适、方便的消费环境。 

  5、密切监测,确保市场稳定运行。要求各县区商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供求价格变化情况。要准确分析、判断、预测粮油副食品市场走势,发现苗头性和趋向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商业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已经启动周报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截止到元月5日,小包装大米每公斤为3.84-3.85元,小包装面粉平稳3.28-3.35元,散豆油价格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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